国家高速公路网G8512景洪至打洛高速公路勐海县城至打洛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开展公示。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走向呈东北~西南向,路线全长54.520km,均位于勐海县境内。起点K54+300位于勐海县城南侧南哩村附近,距勐海县城中心区约4.2km,顺接已建景洪至勐海高速公路止点,止点桩号K108+820,位于打洛坝区南部,距打洛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约1.1 km,与打洛口岸规划城市道路有机衔接。
主要控制点:勐海镇、勐混镇、勐板村、打洛镇、打洛口岸。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m。路线全长54.52km。全线共设桥梁(含互通区桥梁)27506.48m/64座,隧道19236.5m/10座,涵洞31处,通道21处。设互通立交4处,收费站5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永久占地304.152hm2。
(二)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下载报告书电子版
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oLtJqxbGWtP4OZ0hK28I_Q提取码:mdhp
(2)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地址:云南昆明润城第二大道3栋 (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邮件:填写意见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376004143@qq.com
(2)信件:将意见表邮寄至以下地址:云南昆明润城第二大道3栋 (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李先生。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