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聚焦全面深化改革与中国式现代化,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彰显了提升党的领导水平的坚定决心。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以坚毅决心推进相关工作,坚守廉洁从业底线,为公司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决定》精神之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决定》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贯彻落实措施:
工程公司强化党建引领,坚决贯彻“第一议题”制度,力求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通过多形式学习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工作安排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南。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三力”,切实压实“两个责任”。同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办企业“十不准”、内部违规吃请送礼“九条措施”、违规饮酒“六条禁令”等典型问题,严防“四风”反弹。持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违规吃喝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增强纪律意识,促进公司风清气正。
《决定》精神之二: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
《决定》指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贯彻落实措施:
工程公司实施“行动+清单”模式,强化清廉交发建设监督,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持续在交通工程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推进项目违规违纪与履职不力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解决制度冲突、作风不正、不廉洁行为等问题。同时,推进廉洁文化“强基行动”,运用沉浸式等手段常态化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整合用好党性和廉洁教育资源融入日常廉政文化宣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廉政谈话,加大问题线索研判,实施全周期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问题精准处置,增强纪律刚性约束。
《决定》精神之三: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决定》指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修改监察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
贯彻落实措施:
工程公司强化“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定期与“一把手”及领导班子进行常态化谈话与廉政谈话,确保“一岗双责”落实。推动“关键少数”严于律己,带头负责。同时,整合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安全监督等力量,开展“下沉式”效能监督检查,打造“大监督”工作格局,推动监督工作全覆盖,深入基层调研,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新一轮巡察工作要点压实管理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水平提升的实际成果。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坚持违纪问题与管理问题同步查处、直接责任与管理责任共同追究,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厉追究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渎职失职、利益输送等问题,坚决维护企业的风清气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要求,明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加重责任。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通过深入学习、实地调研、扎实落实将其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正风肃纪反腐,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生机活力。